近日,一些从温州市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离职的员工创办的小企业,多次违背商业道德四处恶意诋毁我公司产品声誉。对于此恶意中伤晶全照明声誉的言论,经我公司调查,均出自行业内从事不正当竞争者——温州市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离职的员工创办的小企业所为。在此郑重我司严重声明:
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从设计、生产、检测到产品包装,运输及售后服务各环节,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国标、行标和企标要求进行出厂检验,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。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来公司监督、指导工作,严把质量关。
1.原料采购上,为确保原材料质量,我公司均在严格评审的合格供方采购。进厂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,确保入库合格率达到100%。各主要材料优先采购品牌企业优质产品,实行层层把关检测审核制度。
2.生产为确保产品质量,对生产各环节严格进行控制,工装过程中实行质量跟踪卡制度,当产品质量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追溯班组和个人,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,使进入下一道产品合格率达100%。目前,我公司已引进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,为确保生产优质的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3.检验部门对产品的检验进行严格控制,确保未经检验的产品不投入使用和出厂。由质检部的技术人员,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序及成品严格按照产品的技术条款,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及质量规格进行质量检验,检验合格后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记录。
4.不合格品的控制,不合格品的控制我公司实行三检制度(自检、互检、专检),以防止不合格。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,消除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因素,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发生。
5.包装与运输对产品成型过程中影响质量的搬运、包装和交付各环节进行控制,以防产品损坏,在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根据所签合同的运输方式及有关要求,对产品进行包装和防护,确保完好无损地将产品运输到目的地。
对于这些小企业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的诋毁行为,实质上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,是一种背后捣鬼的“懦夫”行为,也是一种在晶全照明强大品牌实力面前的穷途末路,是一种山穷水尽、落魄的体现,更是对广大客户、合作供应商、消费者的一种欺骗。
在此,晶全照明也呼吁和希望所有正义的单位和个人认清事实真相,支持和弘扬正义,不要散播此类“毫无事实根据”诋毁其他公司声誉的低级谣言,以免伤害自身的声誉。晶全照明愿意同所有弘扬正义的单位和个人保持良好关系,共同促进工业照明产业健康发展。但对所有侵犯我公司声誉的企业或个人,我公司会毫不犹豫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和声誉。
我司坚持以质量立企,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,对所出厂产品质量高度负责,同时欢迎客户实地考察、监督。如有问题欢迎各位拨打质量监督电话0577-86735556。
温州市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务部
2014年06月12日